河北:激发和释放技工院校活力 大规模、高质量培养技能人才

        河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技工教育改革,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促进技工院校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强化经费支持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技师班)、高级工班参照高等职业院校标准实施生均拨款。河北省允许技工院校将15%的编制员额用于聘请兼职教师,按编制内人员标准拨付经费。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无需履行招投标和专家评审程序,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按程序组织开展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强化师资建设

        根据全日制在校生和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规模,培训人次按30%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在校生数,按照各类型、各层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规定的师生比,合理配备公办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教师。技工院校可通过选聘方式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没有空缺岗位的按规定申请特设岗位。


        强化激励分配

        对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的收入,河北省提出,在合理扣除当期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核增单列管理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自主分配,不受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自主分配部分由学校依据教师及相关人员工作量制定分配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强化考核问效

        把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列为对公办技工院校(含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办校)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截至目前,全省技工院校195所,全日制在校生14.96万人,每年为企业和社会开展学制培养5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以上,成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主力军”。


来源:技能中国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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